國家環境保護部(以下簡稱“環境保護部”)對2008年3月成立以來以及原國家環境保護總局(以下簡稱“國家環?偩”)、原國家環境保護局(以下簡稱“國家環保局”)、原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先后發布的部門規章進行了清理,于2016年11月14日公布了《現行有效的國家環保部門規章目錄》。截止到2016年6月30日,現行有效的國家環保部門規章目錄共85件,包括污染防治與生態保護領域部門規章目錄(57件)和核與輻射領域部門規章目錄(28件)。其中污染防治與生態保護領域部門規章目錄涉及大氣污染防治、環境監測、危險廢物等,部分目錄如下: